省级各部门,中央在蓉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以下简称“机关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省级各部门、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21年4月30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核考评科目及工种
(一)技术等级考核。
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下简称“实操考核”)两个科目,考核工种涉及24个大类110个工种(详见附件2),考核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二)技师职务考评。
技师职务考评包括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和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以下简称“综合评审”)三个科目,考评工种涉及22个大类75个工种(详见附件3)。
2021年度机关工考,必须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进行对岗报考,已取消的工种,可以套入相近工种报考。因公车改革,从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岗位转岗至其他岗位的技术工人,符合晋级报考条件时,可按照原岗位技能等级参加现从事岗位的晋级考核考评。
三、工作进度安排
3月下旬,部署工作;4月7日至4月30日,考生单位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5月10日前省直考点完成资格审核,5月17日前完成缴费;6月至8月,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9月,组织技师职务考评综合评审;10月底前,公布技术等级考核成绩和技师职务考评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务工作
(一)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工作在2021年4月7日至4月30日期间进行。报考人员应本着自愿原则,按规定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仅限技师职务报考人员填写,详见附件5,以下简称《评审表》),并向单位提交《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及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实际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网站(http://www.sc.hrss.gov.cn:7031/ggfw/,以下简称“省鉴定网站”),在报名系统内统一选择地区“四川省”及应考工种,并按系统提示提交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报名表》,由审核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公章。
各省直考点负责人5月10日前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对报名情况进行网络确认。
(三)资格复审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评审表》,报考人员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论文或工作总结(技师职务报考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相关省直考点(见附件7)进行资格复审和缴纳考核考评等相关费用,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
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2017〕20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打印准考证。
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准考证,由各省直考点按照相关考务工作要求于5月21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编排,5月22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省鉴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考评时间安排以各省直考点通知为准。
(五)命题制卷。
2021年度机关工考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的命题、制卷工作,由各省直考点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六)考试。
理论考试,原则采用微机操作,不具备微机考核考评条件的考点,可采用纸质答卷进行;实操考核,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外,其余工种均采取现场操作进行考核;综合评审,原则以会议形式进行。
技术等级考核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在7月31日前完成;技师职务考评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在8月31前完成,综合评审在9月30前完成。
(七)试卷管理。
各省直考点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好试卷的命制、运送、发放和保管工作,落实试题保密制度。
(八)阅卷与评分。
2021年度机关工考理论考试、实操考核试卷由各省直考点负责组织阅卷、评分。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职务考评成绩于10月15日前录入系统,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合格人员名单报省鉴定中心。
(九)考试成绩管理。
1.2021年度机关工考要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以上者为合格。
2.2021年度技师职务考评理论和实操成绩有效期为2个考试年度,单科成绩合格,次年报考可免试。
3.2021年度机关工考成绩待考核考评工作结束后,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省鉴定网站进行查询。
(十)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技师职务考评理论考试或实操考核合格考生,2021年可免试该科目,直接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考核)和综合评审。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考生,参加2021年度技师职务考评理论考试,可视为理论合格。
五、组织培训
(一)时间安排。
2021年度机关工考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职务考评考前培训工作应分别于7月25日前、8月20日前结束。
(二)组织培训。
按照“培训自愿”原则,考生在报名时,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培训。具体承训工作由四川交通技师学院等18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省直培训点负责。培训开班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培训对象所在单位或本人。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培中心”)负责对各省直培训点的教学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培训点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推荐教材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报省职培中心备案后实施。
(三)教材选定。
培训教材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书目》(详见附件8)选购,未列入该书目的培训教材由承担培训任务的省直培训点选定或选编;需全省统编教材及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选购的教材,可与省职培中心联系对接。
六、证书管理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向省鉴定中心申领,领取后及时发放给考核考评合格人员。
七、待遇享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实行考(评)聘分离。参加机关工考合格,并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实施聘任(用)的人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备案)后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是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确保考核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机关工考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规范实施。要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好考核考评工作。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省直考培点要依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培训、考务工作。对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做好相关报考人员思想工作,大力宣传解释政策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技术工人,切实维护好技术工人的切身权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考核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度机关工考,涉及政策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解释;涉及网站登录、考务、成绩管理和证书申领发放等问题由省鉴定中心负责解释;涉及培训和教材选购等问题由省职培中心负责解释。
九、联络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李国平、雍朝康 电话:028-8611349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罗曼奕 电话:028-86156861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 茂 电话:028-86114782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7日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docx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分类目录.docx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职务考评工种分类目录.docx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docx
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7.202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点.docx
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书目.docx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