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级认定备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和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4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我省2021年新增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实行线上和线下并行的培训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有关要求,2020年底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目录,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因此,评价机构拟开展2015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第四、五、六类的职业(工种)评价工作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相应理论知识和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有从事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相关方面的工作经历。
(二)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裁,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申报高级考评员,必须是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且至少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的政策、制度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职业分类及命(审)题技术;
(三)考评程序和考评技术、方法;
(四)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流程及规范要求;
(五)考评员的管理使用。
四、培训方式
2021年,新增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统一采取线上直播或录播视频教学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培训,实行每月培训考核制。即,每月月初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培训计划,参训人员在线报名,完成线上课件培训,学习达到指定时长后参加月底集中统一考核,相关信息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计划为准。市(州)及有需求(指参加培训人数较多)的评价机构对本地区或机构内部申报人员有线下培训要求的,可结合实际情况,书面向省职鉴中心提出申请(附培训方案),省职鉴中心根据全年培训计划指导实施。
高级考评员培训由省职鉴中心统一组织,以现场授课培训为主,具体时间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计划信息为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年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
六、报名审核
(一)考评员审核流程
培训计划发布后,五个工作日结束报名,在线培训人员资格实行后置审核。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参训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在线报名,完成培训考核。同时所在单位汇总参训人员资料,报送相应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州)职鉴中心”)初审后,申报资格符合人员形成《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复核)汇总表》(附件2)统一上报。市(州)职鉴中心领取考评员证卡时提交资料报省职鉴中心进行复核,条件符合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考评员资格证卡。
(二)高级考评员审核流程
培训计划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级考评员报名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汇总参训人员资料,报送市(州)职鉴中心初审后,把符合条件人员形成汇总表,报省职鉴中心进行复核。参加培训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查看个人审核进度。
七、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自愿签订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合格人员应及时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证卡发放开始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杨思晗028-86122478。
电子邮箱:605214434@qq.com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6月7日
附件:1.《2021年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安排计划》.doc
附件: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复核)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