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为加强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按照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从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各评价机构具体从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考评员中产生,同时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及要求见附件1)。
各市(州)职鉴中心推荐1-2人、经省及市(州)备案的评价机构各推荐2-3人参加培训。各市(州)负责本地区已备案评价机构的人员汇总上报;省备案评价机构直接向省职鉴中心上报参加培训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及形势分析;
(二)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
(三)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四)技能人才评价现场督考工作范围与内容、经常性检查工作范围与内容、违规事件调查处理;
(五)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与使用等。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20-22日(10月20日报到,10月21-22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四川创联国培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606号)。
五、培训资格认证
参加质量督导人员暨管理人员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均颁发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前,过期不再接受。
汇总名单必须按照省职鉴中心提供的模板格式填写完备。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陈世波 李一
联系电话:028-86136211,86156861
四川创联国培中心
联系人:车莉 联系电话:13730625456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4日
附件:川人社职鉴〔2020〕10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pdf
附件:川人社职鉴〔2020〕10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