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以来,中卫市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证照分离”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实行 “7个1”工作法,引导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标准化、高质量、特色化。
中卫市“7个1”工作法
“7个1”,即:一次性告知、一次审批办结、一次容缺承诺、一次行业指导、一次交流参观、一次实地评估、一次容错整改。
一次性告知
“告知承诺制”改革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和宁夏政务服务网上公示的办事指南,制作《中卫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告知书》,具体包含事项清单、办理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失信责任书、申请表样本等,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办理窗口进行公告。申请人咨询或者申请时一次性告知所有办学事项。
一次审批办结
“告知承诺制”改革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形式审查合格的,当场核发办学许可证。
一次容缺承诺
“告知承诺制”改革
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瑕疵或材料不全但不违背审批原则,或者申请人虽然书面承诺全部符合条件,但是实际办学条件还未100%达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现场再签定一份《申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事项承诺书》,承诺在固定期限内补正材料或者补正实际办学条件,窗口采取容缺承诺方式先予以审批办结。
一次行业指导
一次交流参观
“告知承诺制”改革
不管是申请前咨询还是审批办结后,对申请学校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教育特色化指导、标准化建设指导,同时组织到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或其他标准高特色突出的学校进行一次行业交流参观。引导学校理清办学思路、找准办学方向、找到办学标杆。
一次实地评估
“告知承诺制”改革
加强事中监管,对按照“告知承诺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在一个月内或者容缺承诺期到后组织专家进行一次实地评估检查,对标核查承诺真实性,提供规范办学指导。通过事中监管,促使学校如实承诺,标准化办学。
一次容错整改
“告知承诺制”改革
对实地评估检查中发现与承诺不完全一致的学校,给一次容错整改机会;同时强化事后监管,整改合格,正常开展培训,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者不整改的,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并将申请人失信行为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7个1”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更理性、特色更突出,让审批更温情、监管更温暖。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以来,新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家,增加、变更工种及提升职业资格层次12家、变更负责人8家、变更名称3家、变更地址8家。申请人普遍反映事好办,办的快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