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社厅打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双向评价通道,高技能人才既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也可以参加技工院校职称评审;技工院校教师既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审,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实现两类人才评价贯通。
山东省全面实现双向贯通互评。一方面,技工院校和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另一方面,具有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的技工院校教师,可按规定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同时,山东省全面优化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破除“唯论文”等倾向,不将学历、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山东省积极打造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职称予以适当倾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破格申报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比如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大国工匠”称号获得者、齐鲁技能大奖获得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持有“山东惠才卡”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讲师或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此外,山东省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结合技工院校教师工作实际,对其参加首次评价、晋级评价、评价要求、参评程序及结果确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注重技能考核原则,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技工院校181所,年培养技能人才超10万人。实现两类人才评价贯通,有助于培养更多符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方向的专业教师,提高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来源: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