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我部组织开发了“电子商务师”、“轨道交通调度员(城市轨道交通调度员)”、“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等39个职业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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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00101
联系电话: 010-84661085、84661086
84661080(传真)
附件:1.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轨道交通调度员(城市轨道交通调度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3.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6.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9月23日